辦理目的
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帶來之經濟影響,民眾消費型態產生劇烈變動,造成實體消費力下降,導致商圈營運受到衝擊,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110年推動商圈振興補助計畫,希冀協助商圈促進防疫、活絡經濟,進而達到振興商圈之發展。
計畫期程
自核定次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。
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帶來之經濟影響,民眾消費型態產生劇烈變動,造成實體消費力下降,導致商圈營運受到衝擊,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110年推動商圈振興補助計畫,希冀協助商圈促進防疫、活絡經濟,進而達到振興商圈之發展。
自核定次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。
申請補助之商圈組織應符合以下條件:
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商圈組織,每一商圈組織限提一案。
補助經費分2期撥付,獲補助商圈組織應依下列時程提送文件:
期數<(日期) | 撥款條件 | 撥款比例 | 檢附單據 |
---|---|---|---|
第1期 (111/01/28前) |
‧ 完成計畫書修正 ‧ 完成簽約作業 |
30% | 繳交修正後計畫書、並完成簽約。 |
第2期 (111/07/15前) |
‧ 計畫執行進度累計達到100% ‧ 經費動支進度累計達到100% |
70% | 繳交結案工作進度報告、經費實支進度表(經費實支進度需達100%)及核銷單據清冊。 |
※ 若於111/01/28前未簽約者,視同放棄。
審查項目 | 權重 | |
---|---|---|
審查重點 |
|
30% |
|
25% | |
|
25% | |
|
10% | |
|
10% |
評審流程 |
|
說明 |
報名徵件:
開放徵件,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。 資格審查:1. 收到報名資料後,由本處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資格者進入書面審查。 2. 文件不齊者,應於通知後5日 (工作天) 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或補件不齊者,視同放棄。 書面審查:通過資格審查之提案,交由審查委員進行書面審查。 決審會議:決議本次通過審核之提案。 公布通過名單:公布通過核定之商圈名單 核定簽約:簽訂合約後開始執行計畫。 |
中衛發展中心02-2391-1368分機1379,詹先生
中衛發展中心02-2391-1368分機1405,邱小姐